鹿产品有哪些与鹿产品专卖店全国有几家

来源:农名日报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大力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铁岭市西丰县是辽宁省的重点扶贫开发县,鹿产业已经发展成为西丰县的主导产业,为强县富民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鹿产业进一步发展受到诸多限制,还需要得到更大扶持。”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铁岭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张艳在听了政府工作报告后,向记者介绍了西丰县鹿产业的发展情况。

全国人工养殖梅花鹿的集中区在东北,东北地区鹿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在辽宁省西丰县。西丰县是全国最大的鹿产品集散地和世界鹿产品加工贸易中心,被誉为中国“梅花鹿之乡”。目前,当地14%的人口从事鹿产业相关行业,鹿饲养量达3.5万只,年产成品茸80余吨,年加工和经销成品鹿茸1000余吨,占全国鹿茸加工贸易总量的80%,占世界总量的50%,每年出口创汇5000多万美元。

但是,由于没有把梅花鹿产业纳入畜牧业政策支持目录,制约了规模化发展,也没有得到国家政策资金支持。长期以来,林业和草原部门对梅花鹿一直按野生动物进行管理,办理家养梅花鹿驯养证权限在省级部门,并且办理程序复杂、周期长,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养鹿户的积极性。

为此张艳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国家取消梅花鹿野生动物人工驯养许可审批。从中央提出的“简政放权”角度,取消梅花鹿野生动物人工驯养许可审批。将鹿产品纳入药食同源目录。从法律角度将野生梅花鹿与人工饲养梅花鹿区分开来,明确人工饲养梅花鹿的家畜地位,把人工饲养梅花鹿的鹿茸、鹿胎、鹿角、鹿骨等鹿产品纳入药食同源目录进行管理。

二是国家建立梅花鹿规模养殖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积极推进梅花鹿规模化养殖。从保护梅花鹿种群的角度,设立梅花鹿种群保护专项资金,对梅花鹿种群保护和提纯复壮给予资金支持。将梅花鹿养殖纳入国家畜牧业政策支持和补贴范畴,在梅花鹿规模养殖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和补贴。

叁是国家支持建立梅花鹿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配套设施。授予西丰县等鹿产品加工贸易集中地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牌照,按照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条件,对保税仓、物流、药材基地、饮片加工厂、追踪溯源体系、检验检测中心、金融板块等软硬件设施给予政策资金扶持。

四是国家在西丰县建立中国鹿产业飞地融合发展示范区。落实总书记在考察辽宁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关于“注重打造农产品品牌”的要求,推动鹿产业高质量发展,把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方网站获悉,该厅近期组织抽检19类食品共53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2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在不合格样品中,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吉林省大安市江信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弱碱性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17),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称吉林省宇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29),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叁、标称吉林省宇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30),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标称大安市嫩江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嫩江泉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29),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标称大安市嫩江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嫩江泉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3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吉林省日月泉矿泉水有限公司辉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松海泉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月泉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17),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七、白山市浑江区特产城林源春长白山食品城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源春干红葡萄酒(750mL/瓶、酒精度:10%vol),酒精度不符合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磐石市河南街宋晋玉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蓝兹饮品有限公司(出品商名称:吉林惠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冰酒(500mL/瓶、酒精度:12%vol),酒精度不符合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九、通化欧亚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富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200g/袋、图桉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十、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鹿归春鹿产品专卖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鹿乡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心地龙葛根颗粒固体饮料(96克(8克×12袋)/盒、鹿归春商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通化、大安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长春、梅河口、磐石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新闻多一点: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于冷冻饮品打开包装后要尽快吃完,如果没有吃完,贮存于冰箱中也不要时间太长,避免细菌感染。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如抵抗力差的老人和小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饮料中固体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食品防腐,延长食品保质期或者弥补食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